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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解雇,連續工齡如何計算?
案情簡介: 1988年陳某某入職上海A廠。1992年該廠因經營變化,將陳某某調入該廠與某外企的合資公司B公司。2001年A廠和B公司又設立C公司,將陳某某調入C公司。2016年C公司因經營調整,在未征得陳某某同意的情況下,違法解除與陳某某的勞動合同關系,并且按照2008年《勞動合同法》頒布后的時間節點為依據,給予陳某經濟補償金4萬余元。陳某不服C公司補償標準,委托律師起訴維權。 律師分析: 本律師認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
2020-02-11 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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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疫情=不可抗力?|《合同法》
導讀:正當人們喜迎春節之際,新冠病毒來勢洶洶,一場沒有硝煙的抗擊病毒戰役也隨之在全國范圍內打響。為防止病毒急劇擴散,諸多省市陸續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這也就意味著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等。這些措施對人們的正常生產、生活產生了巨大影響。那么,疫情的發生是否屬于合同履行
2020-02-11 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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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嗎? 附: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方式若干建議 | 股東會會議
股東會會議VS書面議事 股東會是有限公司的權力機構,那么,股東會如何議事?可以不召開股東會直接作出決定嗎? 目 錄 一、公司決議不成立之案例再現 二、律師解讀為何公司決議不成立 三、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方式若干建議 一、公司決議不成立之案例再現 三人合資成立公司,并約定經營期限 鴻某公
2020-02-10 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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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時單位承諾勞動者的經濟利益如何兌現
案情介紹: A是某客運公司成立時的骨干員工,為該公司的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為此該公司的主要領導以公司名義書面承諾向A給予一筆獎金。隨著時間的推移,A于某年因病休假,且在醫療期后無法正常從事原先工作。單位認為已經支付了A在醫療期的病假工資和社保,因此對之前的獎勵只字不提。A無奈,找到本律師要求幫助。 律師分析: 第一,A與該公司有書面的勞動合同,存在勞動關系。A是患病在醫療期內,受相關法律的保護。 第二,在溝通中A根據自己的
2020-01-2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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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擺脫保險條款巨坑的法律規定丨保險法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訂立保險合同,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 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九條:“采用保險人提
2020-01-2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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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買賣須知
釋義: 共有產權住房,即政府與購房者共同承擔住房建設資金,分配時在合同中明確共有雙方的資金數額及將來退出過程中所承擔的權利義務;退出時由政府回購,購房者只能獲得自己資產數額部分的變現,從而實現保障住房的封閉運行。 上海市已經于2016年2月29日市政府第109次常務會議上正式通過了《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申請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或者個
2020-01-21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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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雙方互有過錯時勞動者如何維權
案情介紹: 劉某是某生物科技公司司機,該單位存在入職時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期間單位不時要求員工加班且不給調休或加班費、單位不支付工作墊付款以及扣押勞動者勞動手冊和遲延退工等情況。另外,對勞動者不利的是,在工作期間勞動者有些員工守則中羅列的工作失誤或過失被單位固定下來后,單位以違紀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勞動者接受高額處罰后走人。 律師分析: 第一,劉某與該公司已經存在勞動關系。其相關權益受相關法律保護。 第二
2020-01-21 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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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有限公司的股東,你重視股東會嗎?附:給有限公司及股東關于股東會的若干建議 | 股東會
股東 VS 股東會 有限公司的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作為有限公司的股東,你是否給予股東會以足夠的重視?是否利用股東會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目 錄 一、股東會決議案例再現 二、律師解讀案例及股東會相關問題 三、給有限公司及股東關于股東會的若干建議 一、股東會決議案例再現 與人合資,成立專利商標所有限公司 專利商標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
2020-01-20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