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出資義務的合伙人可被除名 | 合伙企業法
合伙出資 VS 合伙人除名
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依法將其除名。那么,除名合伙人如何進行呢?
目 錄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合伙人除名案例再現
二、法院關于未履行出資義務合伙人除名案例裁判要點
三、律師關于未履行出資義務合伙人除名之操作意見建議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合伙人除名案例再現
1. 2015年4月7日,張某某與第三人嘉某某公司簽訂《寧某某誠開源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以下簡稱《合伙協議》)一份,約定:張某某和嘉某某公司共同設立嘉誠開源合伙企業,合伙目的為合伙承擔對所設立股權投資中心的管理和運營,合伙經營范圍為股權投資,合伙期限為10年;合伙人2名,即張某某和嘉某某公司。第二十九條約定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2. 2019年10月28日,張某某通過中國郵政向嘉某某公司郵寄《除名通知書》,載明:“鑒于你公司至今仍未履行出資義務,根據《寧某某誠開源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及《合伙企業法》第49條之規定,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決定對你公司除名。……請你公司于接到本通知后7日內聯系本人辦理退伙手續……”快遞面單上收件方載明了朱某某及電話,內件為“除名通知書/寧某某誠開源投資合伙企業”等。根據中國郵政物流跟蹤信息,該快遞于2019年10月30日由朱某某本人簽收;但后實際因拒收退回,信封上備注“簽收完后又拒收電話約定地點送到后快遞員上樓送快遞回來后發現快遞放在快遞車上電話核實不是自己的拒收退原址”。2019年11月3日,張某某在河南經濟報上刊登該除名《聲明》,并請嘉某某公司于接到《除名通知書》后7日內,未接到《除名通知書》以本《聲明》發布之日起30日內聯系張某某辦理退伙手續等。
3.張某某向法院起訴解散企業,稱合伙企業不具備有限合伙企業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滿三十天,符合解散條件。一審法院判決嘉誠開源解散,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法院關于未履行出資義務合伙人除名案例裁判要點
法院經審理認為,因嘉某某公司未履行出資義務,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關于“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的規定,張某某有權將嘉某某公司除名。為此,張某某于2019年10月30日向嘉某某公司郵寄送達了《除名通知書》,并于2019年11月3日將《除名通知書》內容進行了登報聲明。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嘉某某公司未舉證證明對除名通知提出過異議,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訴,應認為嘉某某公司已被除名。《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天的,應當解散。因嘉誠開源已不具備有限合伙企業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滿三十天,符合解散條件。
三、律師關于未履行出資義務合伙人除名之操作意見建議
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依法將其除名。在實務操作中,合伙人除名其他合伙人如何操作呢?被除名合伙人又如何維權呢?本律師結合實務經驗,作如下分析,供讀者參考。
1.以未出資為由除名程序
根據合伙企業法相關規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其他合伙人欲將其除名,需按如下程序進行:
(1)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作出除名決議;
(2)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2.除名效力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如未在法定時間內因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而起訴,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3.被除名合伙人的權利救濟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否則,除名決議生效。
本文作者:馬良君,上海驥路律所創始合伙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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