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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的構成要件|合同法
所謂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項意思表示要成為要約,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一般來說,要約的成立需要具備以下要件: 一、要約是特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 不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只要具有相應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都可以作為要約人。但發出要約的目的在于訂立合同,因此,發出要約的人必須特定化。 二、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相對人發出 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合同因相對人對于要約的承諾而
2019-12-16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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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訂立合同時,該如何選擇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合同法
合同爭議解決條款是合同不可或缺的條款之一。當合同的履行出現瑕疵、分歧或者其他爭議的時候,如果未約定爭議解決條款或者約定不明,合同各方將會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甚至利益成本。 那么該如何選擇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呢?爭議解決條款該如何訂立呢? 一般地講,有效的爭議解決機構不外乎兩種,一是法院,二是仲裁委員會。 我們如果想提交法院解決爭議,可以約定:“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
2019-12-13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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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的認定依據|合同法
有限公司是一種常見的經濟組織。那么,有限公司的股東如何認定呢?是依據工商登記認定,還是依據股東出資證明書認定? 實際上,我國公司法于2005年修訂時即正式確立了以股東名冊作為股東認定依據的法律制度。 所謂股東名冊,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依照法律規定,對本公司股東及其出資情況進行登記的法律文書。本文對股東名冊相關問題進行簡單探討。 一、股東名冊的法律效力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限公司必須置備股東名冊。股東名冊具有重要
2019-12-13 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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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造成的傷殘賠償金簡便計算方式(包括多級傷殘)|民事侵權
【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2019-12-11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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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是否可以轉讓不動產?|物權法—抵押權
案情簡介: 中國XX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李XX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之訴 XX資產重慶分公司與XX錦繡房地產公司、XX投資集團公司、XX長業房地產公司、黃XX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一審法院于2015年4月20日作出(2014)渝高法民初字第00055號民事判決,判決:1.XX錦繡房地產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XX資產重慶分公司借款本金2億元及支付至清償之日止的利息(以2億元為本金,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止,按
2019-12-10 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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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法
合同的條款是經合同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約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具體條文或具體內容。 合同條款非常重要。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除法律規定外,主要由合同的條款約定。合同的條款是否齊備、準確,決定了合同能否成立、生效,決定了當事人是否能夠實現合同目的。 我國《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了各類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一般包括這些條款,但并不意味著缺少了任何一項就會導致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無效。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是所有合同的必備條款。合同也不限于這
2019-12-0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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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到出資證明書了嗎?|公司法
有限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所謂股東出資證明書,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簽發給股東的,證明其享有股東權利的法律憑證。出資證明書具有以下特點: 一、出資證明書的記載事項 為保證出資證明書的效力,法律規定了出資證明書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1、公司名稱。公司是出資證明書的簽發主體,出資證明書載入公司名稱,才能明確股東是哪個公司的出資人并具有股東資格,從而依法行使股東權。 2、公司成立日期。出資證明書只有在公司成立后簽
2019-12-06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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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繳納保險費的保險合同并非當然無效|保險法
一、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三條 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采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條 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2019-12-04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