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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事故中的鑒定費、評估費應當由誰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以案釋法: 案件來源: 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公司訴陳維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二審民事判決書 日期: 2015-11-20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5)滬一中民一(民)終字第3175
2020-11-04 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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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營合同還是股權轉讓?
親辦案例: 2018年4月8日,原告與被告杜某簽訂《投資合作協(xié)議》,約定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原告入股投資被告杜某直屬門店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一、原告投資入股范圍:店名稱“某親子中心南翔店(含母嬰會所)”,經(jīng)營場所上海市嘉定區(qū)德園路XXX號XXX-XXX層;二、投資資產(chǎn):被告杜某在“某親子中心南翔店(含母嬰會所)”總體投資實際共為192萬元,超出192萬元以外的投資與原告無關;三、原告出資45萬元,出資的形式現(xiàn)金,即45萬元投資入股“某親子中心南翔店(含母嬰會所)
2020-11-03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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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東應重視知情權! | 股東知情權
股份公司 VS 股東 股份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的哪些內(nèi)容?查詢方式如何?如何保障股東的查閱權呢? 目 錄 一、股份公司股東知情權案例再現(xiàn) 二、律師解讀為何案涉公司應向股東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律師關于股份公司股東知情權的分析與建議 一、股份公司股東知情權案例再現(xiàn) 公司每年均召開股東大會 于某某
2020-11-02 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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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股份公司,發(fā)起人的責任可不小! | 發(fā)起人
股份公司VS 發(fā)起人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過程中,發(fā)起人依法籌辦公司設立事務。那么,在此過程中,發(fā)起人承擔哪些責任呢? 目 錄 一、股份公司設立糾紛案例再現(xiàn) 二、律師解讀為何案涉發(fā)起人承擔法律責任 三、律師關于股份公司發(fā)起人責任分析與建議 一、股份公司設立糾紛案例再現(xiàn) 眾籌方式發(fā)起成立公司 被
2020-10-3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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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人代位求償權適用于所有侵權人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六十二條 除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保險事故外,保險人不得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代位請求賠償?shù)臋嗬? 以案釋法 案件來源: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樂清支公司與董俠保險代位求償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日期: 2014-03-09 法院: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3)浙溫民
2020-10-2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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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書面采購合同,公司否認合同關系, 貨款還能要回嗎?
案例: 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11月19日,來康公司向XX街XX號XX酒店供貨雙方并未簽訂書面采購合同。僅有送貨單(物資銷售清單)載明的貨物名稱包括龍骨、吊桿、鋼排釘、水泥板、阻燃板、石膏板等,載明的金額合計989,213元,載明的收貨單位包括遠輝公司張家港分公司、邵先生,送貨單(物資銷售清單)收貨單位落款處,有秦某簽名、“朱某”簽名字樣及他人簽名字樣。 2017年12月27日,秦某通過銀行轉賬向來康公司員工丁某支付20萬元。
2020-10-27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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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起人未繳足出資的法律后果| 公司出資
出資不足 VS 法律后果 股份公司的發(fā)起人應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繳納出資。那么,如果發(fā)起人未繳足出資,會產(chǎn)生什么后果呢? 目 錄 一、股份公司發(fā)起人出資糾紛案例再現(xiàn) 二、律師解讀案涉發(fā)起人法律責任 三、律師關于股份公司發(fā)起人出資繳納分析與建議 一、股份公司出資糾紛案例再現(xiàn) 發(fā)起設立公司,約定出資時
2020-10-26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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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起人、認股人可以抽回股本嗎? | 股份公司
繳納股本 VS 抽回股本 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那么,發(fā)起人、認股人在繳納股本后,可以擅自抽回嗎? 目 錄 一、股份公司股本返還案例再現(xiàn) 二、律師解讀為何認股人無權抽回股本 三、律師關于發(fā)起人、認股人股本返還的分析與建議 一、股份公司股
2020-10-23 2677